河北师范大学就业工作流程
发布时间:2017-02-15 浏览次数:0次
河北师范大学就业工作流程
一.准备(9月1日—11月19日)
毕业生资格审查 生源信息统计与发布 就业意向调查就业市场拓展 就业宣讲 审定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审核发放就业协议书
二.签约(11月20日—6月20日)
1. 双向选择
各类专场招聘会11月20日到12月中旬 大型供需浅谈会11月下旬 考研学生专场招聘会4月上旬 特困生就业帮促活动(5月)
2. 就业协议书签章
毕业生本人签署 用人单位签章 学院审核签章 学校审核签章(到北京天津等城市和中直单位就业须提交接收函,毕业生留复印件,原件交招就处) 协议书保留(招就处、签约单位和学生本人各一份)
三.审批就业方案(4月20日—6月10日)
1.学校汇编毕业生就业方案
已升学的毕业生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空白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,已签约的需要提交签约单位解约公函和已签章的协议书一式三份
尚未签约的毕业生书面申请毕业派遣去向,自主创业、合同就业、灵活就业、出国、参加国家或地方项目等形式就业者,提交相关证明
2.教育厅、人社厅审批 师范类、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方案
3.教育厅、人社厅依据就业方案发放毕业生就业报到证
4.招就处向教务处、保卫处、财务处提供毕业生就业去向名册,确定派遣方案
四.离校(6月中下旬)
离校手续各学院安排毕业生统一办理 校医院体检 报到证领取(以学院为单位到招就处申领) 毕业生离校 档案移交各学院将档案移交学籍科
五.未就业学生跟踪服务(7月1日—12月20日)
各学院定期联系未就业学生,开展择业指导 学校通过就业信息网继续为未就业学生提供招聘信息和择业指导 学校和各地市教育局、人社局联系,帮助未就业学生就业 7-8月份每月两次,9-12月每月一次集中办理就业方案报批手续 就业网公告发放报到证时间与名单 学籍科、户籍科按就业方案派发档案、迁移户口